關于印發《“法潤紹興•干部法律體檢”三年
行動計劃實施方案(2017—2019年)》的通知
各區、縣(市)委組織部、司法局、普法辦,市普法教育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現將《“法潤紹興•干部法律體檢”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方案(2017—2019年)》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抓好落實。
中共紹興市委組織部 紹興市司法局
紹興市普法教育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7年6月6日
“法潤紹興•干部法律體檢”
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方案(2017—2019年)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深入推進“七五”法治宣傳教育規劃和“法潤紹興”三年行動計劃的實施,不斷提高廣大領導干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律手段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能力,推進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工作的深入開展,根據《紹興市普法教育領導小組關于在全市公民中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第七個五年規劃(2016—2020年)》精神,特制定“法潤紹興•干部法律體檢”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工作,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以及省委、市委歷次全會精神,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和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堅持理論聯系實際、學用結合,為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不斷開創依法治國新局面。
二、工作目標
各級領導干部要通過深入系統地學習法律知識,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提升依法執政、依法行政、依法決策、依法管理能力水平,實現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識、規范發展行為、促進矛盾化解、保障社會和諧,提高社會管理法治化水平。要進一步發揮在全民普法教育中的表率作用,做尊崇法律、運用法律、遵守法律、維護法律權威的模范,促成全社會學法尊法守法用法環境的進一步形成。
三、行動舉措
(一)組織“崇憲學憲”活動
1.深入開展憲法專題知識學習,在領導干部中組織開展通讀憲法活動,把憲法法律和黨內法規納入黨校、行政學院等培訓機構的教學內容。(牽頭單位:市委組織部)
2.落實《紹興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織實施憲法宣誓制度辦法》,做好有關國家工作人員正式任職時公開向憲法宣誓工作。(牽頭單位:市人大常委會內司工委)
3.每年開展不少于2次的憲法專題講座、研討、征文或競賽等活動,組織憲法學習的統一考試。(牽頭單位:市委組織部、市人大常委會內司工委、市人力社保局)
(二)開展“法律深學篤行”活動
1.市委中心組每年安排2次以上法律知識專題學習,政法系統安排3次以上法律知識專題學習,其他部門(單位)安排1次以上法律知識專題學習。(牽頭單位:市委辦、市委政法委)
2.市政府常務會議前學法每年不少于2次。領導干部每年參加專題法治講座不少于1次。開設領導干部“網絡學法課堂”,全年法治課程更新量不少于30學時。(牽頭單位:市委組織部、市政府法制辦)
3.探索健全多方聯動認定的公務員學法學分制,非行政執法類公務員年度學法一般不少于40學時,行政執法類公務員一般不少于60學時。組織實施“學法用法三年輪訓行動計劃”。組織公務員參加市級機關(部門)公務員(參公人員)更新知識培訓,每年2期。(牽頭單位:市委組織部、市委宣傳部、市人力社保局、市司法局、市委黨校(市行政學院))
4.加強基層黨員法治教育,利用課堂講授、現場教學、先進人物和道德模范的典型示范與警示教育等形式,結合“清白泉”廉潔家風大講堂活動,把法治教育納入基層黨員教育培訓總體規劃,每年組織開展1次以上專題培訓。圍繞黨性教育課不低于總課時20%的要求,把理想信念教育、黨的宗旨教育、黨史國史教育、革命傳統教育、道德品行教育、法治思維教育以及反腐倡廉教育作為黨性教育的重要內容。(牽頭單位:市委組織部、市直機關工委)
5.發揮省、市級現場教學示范基地的引領作用,加大現場教學基地培育力度。在教學基地中引入法治元素,打造紹興市現場教學基地升級版。(牽頭單位:市委組織部)
(三)健全依法決策機制
1.完善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提高行政機關依法行政水平,用程序的手段促使重大行政決策走向規范化、制度化。(牽頭單位:市政府法制辦)
2.積極推行政府法律顧問制度,完善全市政府法律服務體系、建立政府法制機構人員為主體、吸收專家和律師參加的法律顧問隊伍,發揮法律顧問在制定重大行政決策、推進依法行政中發揮積極作用。(牽頭單位:市政府法制辦、市司法局)
3.黨政機關和人民團體普遍設立公職律師,在作出決策、起草文件時充分發揮律師的作用,促進依法辦事,防范法律風險。(牽頭單位:市政府法制辦、市司法局)
(四)建立法律考試考核體系
1.全面實施領導干部任職法律考試制度,每年對新提任的市管領導干部進行考試,考試結果與干部任用掛鉤。(牽頭單位:市委組織部、市人大常委會內司工委)
2.每年年底開展全市市管領導干部及公務員學法用法考試,開展黨員干部黨紀黨規學習考試,要求各項考試參考率和通過率均達到100%。(牽頭單位:市直機關工委、市司法局)
3.把“學法用法三年輪訓行動”測試結果作為公務員年度考核重要內容之一,對輪訓中測試不合格的公務員,當年年度考核不能評為優秀。“學法用法三年輪訓行動”計劃實施期間,經申請參加補考后仍不合格的人員,在第三年的年度考核不能評為稱職及以上等次。(牽頭單位:市人力社保局)
4.強化公務員年度法律考試結果運用,年度法律考試缺考或考試不合格者,當年不得評為優秀公務員。(牽頭單位:市人力社保局)
5.全面推行領導干部年度述法制度。(牽頭單位:市委組織部)
6.建立完善公務員學法考勤、年度學法考試、學法檔案,學法情況通報等制度。(牽頭單位:市人力社保局)
7.建立領導干部法治素養和法治能力考察辦法。探索建立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和領導干部法治素養法治能力測評指標體系。(牽頭單位:市委組織部)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領導干部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組織者、領導者和實施者。進一步加強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工作,是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的具體體現,是實施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加快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的重要保證,是提高領導干部和公務員依法執政、依法行政能力的重要途徑。各級領導干部要從全面實施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戰略高度,充分認識學習法律、提高依法執政能力的重要性,帶頭學習法律,做尊崇法律、運用法律、遵守法律、維護法律權威的表率。
(二)落實責任。各局機關要切實加強對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工作的組織領導,進一步健全完善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工作機制。抓好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工作的計劃安排和制度落實,不斷提高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工作的計劃性、系統性和針對性,加強對領導干部法律素質和依法執政能力的考核。
(三)嚴格檢查。建立健全領導干部學法用法監督激勵機制,加強監督檢查,查找薄弱環節,及時整改完善,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總結宣傳推廣工作中的成功經驗和做法,加強工作交流,不斷提高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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